质子重离子医院的“七不收”你知道吗?
质子重离子治疗作为一种先进的癌症治疗手段,已经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然而,并非所有癌症患者都适合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就明确提出了“七不收”的原则。
晚期肿瘤患者并不适合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这类患者通常已经出现了多发转移,肿瘤处于终末期,病情严重且复杂。质子重离子治疗虽然对局部肿瘤有显著的疗效,但对于已经广泛转移的晚期肿瘤,其治疗效果有限,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其次,血液系统肿瘤也不在质子重离子治疗的适用范围之内。血液系统肿瘤如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等,其肿瘤细胞主要存在于血液中,而非局部组织中。因此,质子重离子治疗无法直接作用于血液中的肿瘤细胞,难以取得显著疗效。
第三类不适宜患者是同一部位已经接受过2次及以上放射治疗的患者。放射治疗会对正常组织造成一定的损伤,多次放射治疗可能导致组织损伤累积,增加治疗风险。因此,对于已经接受过多次放射治疗的患者,质子重离子治疗可能不再是较佳选择。
第四类不适宜患者是空腔脏器肿瘤患者,如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等。空腔脏器肿瘤的特点是其形状不规则,且肿瘤周围存在大量的正常组织。质子重离子治疗在照射过程中难以避免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可能导致严重的并发症。
第五类不适宜患者是已经进行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的患者。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是一种将放射性粒子直接植入肿瘤内部的治疗方法,其治疗原理与质子重离子治疗相似。因此,对于已经接受过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的患者,再次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可能导致剂量累积,增加治疗风险。
第六类不适宜患者是无法较长时间保持俯卧或仰卧等体位的患者。质子重离子治疗需要患者保持一定的体位,以确保治疗精度和效果。对于无法长时间保持特定体位的患者,治疗过程可能变得困难且效果不佳。
第七类不适宜患者是病理未确诊的患者。对于尚未确诊的肿瘤,无法明确其类型和性质,难以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因此,质子重离子治疗需要患者先经过病理确诊,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质子重离子治疗并非适用于所有患者,患者和家属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应充分了解治疗限制和适用范围,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和医生建议,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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