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胰腺癌不建议普通放疗?
胰腺癌不建议普通放疗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周围脏腑器官放射不耐受、病灶范围大:
病灶范围大。胰腺癌患者大多数患病初期都不易发觉,确诊时一般即中晚期阶段,病灶范围较大;一般来说胰腺癌可接受放疗、手术、化疗三个手段,在确诊后一般会在医生指导下首先进行化疗或手术切除,尽量使病灶切除或使病灶范围减小到一定程度,再采取一个放射治疗的手段。
周围脏腑器官放射不耐受。放疗可能会对胰腺周围的胃、小肠、肝、肾这些放射耐受性偏低的脏器器官带来影响,很难达到予以根 治性放射的剂量,并且胰腺癌患者存在胰腺周围脏器器官有广泛黏连,有胸水、腹水,全身脏器器官存在衰竭等症时也是进行放射治疗的禁忌,这会侵犯周围血管受一定的损伤,从而影响治疗效果。
但有一种放疗方式对胰腺癌有效,它就是质子放疗。质子治疗以其特有的“布拉格峰”的物理特性,使肿瘤放射治疗效果达到了较理想的效果。胰腺周围环绕着对放射敏感的正常组织,如十二指肠、胃、空肠、肝脏和肾脏。质子放射治疗在肿瘤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周围正常组织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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