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伽玛刀治疗癌症脑转移适用于哪些情况?
1993年,Kihlstrohm等报道,肿瘤控制可作为一项可靠的治疗终点,并指出头部伽玛刀只是系统性疾病治疗的一部分,无法明显改变患者的生存期,患者的生存期是由颅外的病变决定的。现在越来越多报道伽马刀治疗控制脑转移瘤的文章。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伽玛刀联合全脑放疗是否可以提高肿瘤的控制率。有研究报道,头部伽玛刀联合全脑放疗可以明显提高肿瘤的控制率,但仍有一部分报道全脑放疗对肿瘤的控制疗效甚微。
国外一级研究证据表明,若脑转移瘤的主要治疗手段为全脑放疗,与联合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stereotactic radio surgery,SRS)相比,后者可明显提高肿瘤的控制率。另外,SRS联合或不联合全脑放疗,效果都优于单独的全脑放疗,当SRS加入全脑放射治疗时,除了现有1个脑转移灶的患者(如果他们接受联合治疗可能寿命更长),没有证据表明患者的生存时间长于单独使用全脑放疗的时间。
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在日常生活中功能更好,联合治疗后可减少复发的机会,并且可以服用更少的类固醇药物,联合治疗与单用全脑放疗的不良反应相似。联合治疗可以减少远隔部位的复发,但神经认知功能损伤发生率较高。全脑放疗后的不良反应一般出现在治疗后3个月之内。早起的并发症为非典型症状,包括头疼、恶心、呕吐、眩晕、斑秃与癫痫。这些症状很少出现严重的情况并与影像学改变无明显的相关性。来自MC Anderson研究组的报道,当颅内转移瘤的数量为1~3个时,全脑放疗可以不作为初始的治疗手段。单独采用伽马刀治疗颅内转移瘤时,肿瘤的控制率为71%~99.99%,出现这种差异主要在于不同中心所采用的治疗剂量有关。
尽管如此,当放射剂量处方低于18Gy时,肿瘤平均控制率为83.6%。当剂量超过18Gy时,肿瘤的平均控制率为91.1%。目前,很少有研究讨论较有效剂量的问题。一些学者建议给予超过18Gy的剂量处方对于肿瘤足够的局部控制是必须的。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处方剂量20Gy与肿瘤局部控制的有效性相一致。还有研究指出,当处方剂量超过20Gy时,放射毒性出现的频率越高。
根据Shaw等研究,当转移瘤直径为3~4 cm时,可以给予15Gy的剂量,患者2年内出现放射毒性的发生率为11%。对于转移瘤数量多少可采用伽马刀治疗的问题,多数学者认为,转移瘤数量1~5个是合适的。而近期两项一级研究报道,数量可达3~4个。除了考虑转移瘤的数量,还要考虑转移瘤的体积。
大体上来说,肿瘤的总体积不应超过20 cm3。因此,单独施行SRS或结合全脑放射治疗,可作为脑转移瘤的标准治疗方法,尤其对数量1~4个的脑转移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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