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癌化疗适应症和副作用
结肠癌化学治疗(即化疗)是结肠癌治疗的一个主要方法之一。结肠癌的化学治疗是临床上应用化学药物对抗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法。
结肠癌化疗的方式:
1、结肠癌治疗性化疗
通过浑身化疗可以治好或完全控制的肿瘤往往采用治疗性化疗,适用于对化疗比较敏感者。
2、结肠癌姑息性化疗
对于晚期扩散或转移的癌症病人,往往一开始就采用浑身化疗,但化疗对此类患者的姑息作用是有限的,目的是缓解症状。如一开始采用的前列化疗方案失败,需换用其它的二线、三线化疗方案,称为补救化疗。
3、结肠癌局部化疗
①胸腔内、心包腔内及腹腔内化学治疗癌性渗液;
②通过腰椎穿刺鞘内给药,常用于治疗脑膜白血病或淋巴瘤;
③动脉插管化疗,肝动脉插管用于不能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及肝转移癌的治疗。颈外动脉分支插管可用于治疗头颈癌及颅内肿瘤;
④肿瘤内注射化疗药物。
结肠癌化疗适应证:
1、晚期或扩散转移的患者,肝、心、肾、肺及骨髓功能基本正常者,可先行化疗或支持疗法,症状缓解后,再结合其他治疗。
2、不宜手术或放疗的各期肿瘤患者。
3、手术或放疗后的巩固治疗及手术或放疗后复发转移的病人。
结肠癌化疗禁忌证:
1、年老体弱或恶液质者。
2、骨髓功能低下,白血球<3.0&time109/L,血小板<50&time109/L,严重贫血或有出血倾向者。
3、肠穿孔、出血或并发严重感染者。
4、肝、心和肾等重要脏器病变者。
5、癌肿未能切除的患者采用化学治疗可减轻症状控制肿瘤生长,但效果较差,维持时间短,患者一般情况差时,付作用显著,会加重病情,不宜应用。
结肠癌化疗的副作用:
采用化学药物治疗往往在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也破坏了机体正常细胞的代谢功能,特别是分裂、增殖、比较快的细胞。因而化疗的毒付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临床可表现为:对骨髓造血细胞的毒害表现为骨髓抑制,造成白血球、血小板减少,严重时血红蛋白降低;对肠胃道黏膜上皮细胞的损害可出现消化道反应,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泄。
有的化疗药物可刺激局部血管可造成静脉炎、静脉栓塞,药物不慎漏于皮下可造成局部组织坏死;皮肤黏膜毒性可造成皮肤干燥、皮疹、色素沉着、皮硬、口腔黏膜溃疡、脱发;有一些 化疗药物可造成脏器的损害:如阿霉素对心脏的毒性,顺氨氯铂、氨甲碟呤对肾脏的损害,长春新碱、长春地辛的神经毒性,造成四肢末端感觉异常、肠麻痹甚至共济失调、便秘等;有的化疗药物可造成药物性发热,过敏反应等,甚至出现免疫功能抑制、致癌、致畸等远期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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